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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双百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8-06-01 10:50:50 来源: 浏览: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全面服务襄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校党文科〔2018〕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文理学院服务襄阳乡村振兴战略“双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校党文科〔2018〕2号)文件精神,汇聚全校师生的力量智慧,全面服务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推进“双百行动计划”项目取得实绩实效,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师生广泛参与
   (一)全面服务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是学校每一位师生的责任和担当,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以相关学科及博士教授、科研平台为依托,广泛发动师生,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融入“双百行动计划”的科技文化服务活动中。
   (二)各二级学院、项目团队和职能部门应加强协同协作,务求形成合力,确保“双百行动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绩实效。
   (三)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协同育人337工程”实施方案》(校党文综〔2017〕14号)文件要求,各项目团队应广泛吸纳在校大学生参与“双百行动计划”,在服务襄阳实践活动中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  提供优质服务
   (一)项目团队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要深入乡村、企业、社区等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以党的十九大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以襄阳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和行业科技发展方向,按照项目申报书和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科学普及、文化挖掘与传承、规划设计等科技文化服务工作,推出服务成果,彰显服务成效。
   (二)为保证服务的及时性、高效性与契合度,项目团队深入乡村、企业、社区一线的服务时间累计原则上不少于7天。
                         第三条  深化合作领域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等“五个振兴”,是一篇大文章。各项目团队要在优质、高效完成服务合作协议既定任务的基础上,结合“五个振兴”战略部署与乡村实际需求,主动深化服务合作领域,积极运用系统化思维方法,探索形成多团队、多学科、多角度、多层面共同发力、协同协作的团队群组,深化拓展新服务,培育孵化新项目,驰而不息,长抓不懈,一项接着一项做,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做到“小切口,大服务”,实现服务乡村持久化、全面化、系统化,为乡村振兴谋发展、做实事、办大事。
   (二)学校根据服务襄阳需要,结合“双百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适时组织申报新项目,对前期取得良好成果成效的后续项目和跨学科系统化项目给予优先资助。
   (三)若实施“双百行动计划”项目需要的经费超过学校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以及需要项目预算科目以外的经费投入,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与服务合作方或其他社会力量商洽,争取与服务合作或其他社会力量方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并投入经费弥补经费需要。横向科研项目名称不得与“双百行动计划”项目名称相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应与学校资助项目经费不同。
                          第四条  规范管理考核
   (一)二级学院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日常管理、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研究服务具体工作。
   (三)原则上项目团队应在项目合作方设立“湖北文理学院‘双百行动计划’服务点”标牌。标牌由科技处统一设计,项目团队在指定制作方处制作,制作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经费支出台帐、项目组工作台帐,以及研究服务活动的过程性文字和图片等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五)二级学院应组织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办理结项。不能按期结项者,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一年),说明延期理由并附已开展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审批。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项者,科技处将责成二级学院加强检查督促,确保项目在延期期限内结项;对不按时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或经延期后仍然不能结项者,科技处将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予以处理;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和结项者,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说明材料、已开展工作及已取得成果成效的佐证材料、服务合作方对项目已实施情况及无法继续实施的证明材料,以及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或撤项的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科技处将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予以相应处理。
   (六)项目结题时应向科技处提交《“双百行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经费支出决算表》、经项目服务方签字盖章认可的《项目结题验收证明》,以及取得预期成果、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服务合作工作台帐及项目组实地调查研究服务的图片等过程性资料。《项目结题报告》须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和服务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
   (七)科技处负责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与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
   (八)学校对各单位部门组织完成“双百行动计划”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取得突出成果成效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条  定期总结交流
   (一)二级学院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关于“双百行动计划”的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成效,研讨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并按月梳理形成《“双百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于每月最后一周报送科技处。除二级学院领导、对口联系的职能部门领导、项目团队成员外,鼓励二级学院邀请服务单位及省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和指导。工作会议须做好会议记录。
   (二)科技处定期组织编写《“双百行动计划”工作简报》,汇编学校开展科技文化服务活动及取得的成果成效。
   (三)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服务襄阳经济社会发展论坛,总结交流“双百行动计划”等科技文化服务的工作经验,展示取得的成果成效。
                       第六条  遵守廉洁规定
   (一)在“双百行动计划”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做到“六不”:
   1.不接受免费吃请。
   2.不收受任何礼品。
   3.不在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占用服务单位大量时间和精力。
   5.不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6.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事情。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授权科技处对本细则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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