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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上学期开学初干部听课的通知
2020-08-31 11:18:10 来源: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是我校的优良传统,也是学校重视本科教学的一贯要求。为了推进“课程课堂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重视教学、服务教学的意识,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入推进三全育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现将2020-2021学年上学期开学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学第一周(8月31日-9月4日)和新生开课第一周(10月12日-16日)深入课堂听课。

二、听课人员范围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全校中层及以上党政干部;教学管理干部、学生管理干部(含辅导员)和教学督导员;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直附属机构科级干部等。

三、相关要求

(一)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听课人员“全覆盖”,应参与听课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听课活动;二是新生课堂全覆盖,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安排,保证每个班级,特别是新生班级都有人员听课。机关及直附属单位人员实行“推门听课”,听课人员自行选择或随机选择听课课堂。

(二)严守听课纪律。听课人员须提前到达教室,听课过程中要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教师,要特别注意管理好手机,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三)重视交流反馈。听课人员不仅要关注课堂教学过程,还应关注教学条件保障、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要特别注重在与师生交流中收集师生对上学期线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与反馈。各二级学院应结合教研活动,做好评课研课和集中交流与反馈;机关及直附属单位人员听课评课意见和了解到的情况,可视情况向授课教师、相关学院直接反馈,也可反馈到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四)统计通报听课情况。各学院和各单位部门要如实统计领导干部听课情况,于9月4日和10月16日下午4:30前报送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五)进一步强化听课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的意见》(校政发教[2017]13号)文件中关于听课、看课的相关规定,将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活动常态化,自觉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服务教学、保障教学。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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