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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校办发人〔2018〕3号
2018-07-10 08:00:25 来源: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18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高校新入职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帮助其强化提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立足高校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帮助新进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尽快站上讲台;着眼高校新入职人员职业引导,帮助其掌握工作基本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对象
   引进或调入我校从事教学、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且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经个人申请、附属医院批准同意的医护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上年度培训考核中有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可直接报名参加该课程本年度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的,需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三、培训阶段安排、方式及内容
   整个培训分两个阶段:
   (一)基础阶段:主要完成省师资培训中心规定的相关内容,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和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主要采取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和校本研修三种形式。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1.集中培训: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5日,培训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参训学员登陆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在线学习平台(hbgpjf.jxjy.chaoxing.com),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英文字母须大写),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在线学习平台开放时间:2018年7月20日—10月31日,学员须在平台开放期间完成线上学习。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3.校本研修:校本研修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形式,研修内容主要包含理想信念教育、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教学竞赛等)、教学经验交流、科研导引、教研活动等,重点突出实操性和实效性,研修活动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校本研修期间,参训人员需根据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撰写要求另行通知)完成《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
   (二)拓展阶段:主要完成学校针对新入职教师所进行的特色化专题培训,采取校本专题培训和观摩实践两种形式。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于2019年1月11日前完成。
   1.集中专题培训:分为学校专题培训12学时,由学校以报告会(或讲座)的形式集中进行,邀请校内外专家主讲,内容以教师通识知识和通用技能为主。学院自主专题培训18学时,由各学院自主组织,邀请校内外专家主讲,内容以学科前沿和教师专业技能为主。
   2.观摩实践
   参加观摩课、听课不少于6学时,主讲教学实践课不少于4学时。
   四、组织管理
   1.基础阶段的培训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统一要求,实行班级管理,配备专职班主任,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点名签到,学员出勤情况纳入考核标准中,并将其结果作为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评分的重要依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旷课累计三个半天者,相应评分为0。
   2.相关单位应为每名参训人员指定至少一位指导教师,为参训人员的校本研修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3.拓展阶段学校专题培训工作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考勤工作;学院自主专题培训和观摩实践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考勤工作。
   五、考核、结业与发证
   (一)基础阶段的考核。基础阶段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组成,单门成绩有效期两年。
   1.《教育知识与能力》采取闭卷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集中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9点至12点;考试地点:湖北文理学院。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论文提交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岗前培训系统中向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交论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参训学员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予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7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参训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校本评分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参训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依据参训学员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二)拓展阶段的考核。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学校专题培训和学院自主专题培训以及观摩实践的考勤情况来评定成绩,主要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三)结业与发证。基础阶段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拓展阶段成绩合格发放上岗证,同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和上岗证方可安排课程教学工作,上岗证由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核发。
   六、补考工作
   2017年岗前培训考核未通过的学员,仅有一门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若不合格课程为《教育知识与能力》,则直接报名参加《教育知识与能力》集中考试;若不合格课程为《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或《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课程论文,论文评分即为补考课程最后成绩。未取得上岗证的学员,须参加下一年度培训取得上岗证。
   七、网上报名与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名。参加培训及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网址:http://spzx.hubu.edu.cn/)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并记住报名账号和密码,补考人员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须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6室)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7月12日。
   (二)准考证打印。2018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定于11月10日(周六)上午9:00—12:00在我校举行,考生须于11月1日至9日,登录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http://spzx.hubu.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八、相关费用
   依据《2018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规定,岗前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教材费120元/套(自愿购买),补考者免收考试费。参训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7月12日前将相关费用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216室)进行报名审核确认。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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