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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06-08 10:01:27 来源: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7-2018学年下学期第19-20周为期末考试时间,现就期末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日程:2018年7月4日-7月11日(双休日不安排)。
   2、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公共类课程: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1。
   4、专业课程:各二级学院应依据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做好课程的考核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与公共课穿插进行,避免冲突。
   5、重修课程:原则上考试时间应随同课程的考试一并进行,确实无法统一考试时间的,各二级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另外安排时间考试。未按要求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重修考试。
   6、无极其特殊原因,学生不得申请缓考。确需办理缓考的,应在开考前一周到所在学院教科办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缓)考考试。缓考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于考前做进教务系统。
   7、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补(缓)考时间定在下学期开学后第3-4周进行。
   二、具体要求
   1、试卷命题、审核、保管、评阅、考场安排、监考、考生应试等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湖北文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政发教〔2016〕28号)和《湖北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校政发教〔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各二级学院教科办负责做好各班级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并按教务处统一格式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2),检查无误后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签字,与EXCEL电子版一并于2018年6月19日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并发文公布。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公布的考试安排组织考试,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或考试科目,不得随意更换监考老师。
   三、考场巡视
   学校教务处制订全校的巡视安排,对巡视中发现的考场违纪现象予以通报;各二级学院负责制订本院的考试巡视安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考生考试过程管理及监考人员履职管理。所有巡视情况均要有详细记载。
   四、考试纪律
   各二级学院在考前要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湖北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7〕11号)、《湖北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7〕6号)、《湖北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校政发教〔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把各种违规行为相应的处罚规定及后果、应试要求等提前告知学生,端正考试态度,严肃考试纪律。
   五、成绩录入
   各门课程的成绩录入要求在2018年7月14日下午5点之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届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端口将关闭。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做好期末考试的统筹安排工作,将考试的各个环节做实做细,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公共类课程考试时间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公共类课程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备注
2018年7月4日 上午 大学英语(II、㈡) 听力播放频率:北区86MHz、南区84MHz
时间:9:10-9:40大学英语II
9:50-10:20大学英语㈡
下午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18年7月5日 上午 大学英语(IV、㈣) 听力播放频率:北区86MHz、南区84MHz
时间:9:10-9:40大学英语IV
9:50-10:20大学英语㈣
下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8年7月6日 上午 高等数学(A2、B2、C2)  
教育学  
下午 线性代数(A、B)  
心理学  
2018年7月9日 上午 大学物理(B1)  
电工学A  
下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2018年7月10日-11日 计算机基础(A、B、C) 机考,各班级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程序设计基础(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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